政策条款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政策条款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人社部发〔2019〕129号第一条)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按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川办发〔2018〕85号第十四条)政策解读(一)创业补贴1.补贴标准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2.补贴项目(1)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四)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1.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脱产培训,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在培训期间通过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川办发〔2018〕85号第一条)政策解读(一)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享受国家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条款鼓励支持返乡下乡创业者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兴办养老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平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一定的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