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2〕5号)、《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8号)和《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闵府规发〔2022〕3号)的有关要求,现对符合市、区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本区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第十六批的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33883596),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8日相关附件公示第十六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