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已经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为深度融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以高质量产业政策推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迈入新台阶,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由经济发展局、科技局和市场监管分局作为牵头单位,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由开发区财政根据产业升级目标和财力状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项目应体现全区产业发展导向,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企业发展,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开发区层面不再进行配套补助,开发区内制定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注重实施部门间的平衡(上级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政策扶持奖励资金原则上实行集中兑现,(三)强化政策兑现,开发区财政局、牵头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公开相关产业政策和办理流程,第一、二、三、四、五类政策由经济发展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解释,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吴开发〔2018〕145号)、《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工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吴开发〔2018〕144号)、《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资本运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吴开发〔2018〕146号)同时废止,附件: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附件: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