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和《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游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21〕52号)文件精神,对我县2022年度工业企业进行“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按照《龙游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现初步拟定921家企业列入综合评价(详见附表),现将初步拟定名单进行公示,如企业或个人对公示中企业名单存有疑义,或未在名单内的企业自愿参与综合评价的,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龙游县“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联系人:詹雁芸,联系电话:0570-7021904,公示期限为:2023年6月6日至6月13日,附件: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拟评价企业名单.xlsx龙游县“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