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奖励性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深龙教通〔2016〕6号)的要求,财政部门每年按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班数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补助,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我局开展了“2022年普惠性幼儿园奖励性补助经费”申报、初审及复核工作,前期已对确定的12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2023年核拨普惠性幼儿园奖励性补助经费的首批发放单位进行了公示,现增补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和兴花园幼儿园为首批发放单位,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6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龙岗区教育局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教育综合大厦301室联系电话:0755-28286224传真:0755-89551870联系人:温老师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