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甘棠镇港边村农村村民住宅小区项目报批建设,细化甘棠镇片区建设与城镇管理,甘棠镇人民政府委托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安市甘棠镇350981-11-F-2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现将经修改完善的控规进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可来电或来信向甘棠镇人民政府反应,应在公示期内向甘棠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收件地址:甘棠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55009联系电话:13959339788举报电话:0593-6898006甘棠镇人民政府2023年6月5日福安市甘棠镇350981-11-F-2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调整主要内容说明如下:一、项目区位和规划范围1.项目区位项目地块位于甘棠镇镇区西南侧港边村,2.规划范围规划调整范围为2.15公顷(约32.25亩),将地块用地性质由农村宅基地(原控规村庄建设用地H14)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规划地块调整情况见下表:规划地块调整前后指标对比表调整前调整后序号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序号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F-200703(H14)农村宅基地(村庄建设用地)21382F-20-1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1993F-20-2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9485调整后两地块性质皆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一览表如下:规划用地一览表序号国土空间分类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07居住用地2.15100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2.15总计2.15100三、调整后地块控制指标将原农村宅基地地块划分为350981-11-F-20-1及350981-11-F-20-2地块,用地指标一览表序号代码用地名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m)地块开口方向用地面积(㎡)备注350981-11-F-20-1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2.6≤25≥30≤54N11993350981-11-F-20-2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2.6≤25≥30≤54E9485现状已建四、结论规划调整后对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绿地系统及周边环境景观没有造成不良影响,调整方案应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