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为做好2022年全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联法规〔2021〕77号),决定开展《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目录》征集条件申请列入《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装备产品应为2021年1月以来实现销售或处于研制阶段,(二)成套装备价格在2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重点支持数控机床与机器人、轻工机械、环保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新能源相关装备、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领域装备产品申报列入《指导目录》,已列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项目,二、工作要求《指导目录》是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重要依据,符合《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生产企业方可申请省首台(套)认定,组织相关企业按要求填写、报送材料,填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及汇总表(附件1、2),并收集汇总相关企业材料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2份及电子版(pdf+word文档)请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厅,联系电话:0591-87513054、87555823邮箱:fjjxzbc@gxt.fujian.gov.cn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66号福建经贸大厦7楼718室附件: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处于研制阶段)2.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已实现首次销售)3.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3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