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83号)精神,为支持我市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发展建设,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参评单位应为与省上签订2022-2024年度《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协议》且在营的基地企业,(三)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支持方向和范围,(二)蔬菜基地规范化改造建设项目:支持种苗繁育、露天及设施蔬菜种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投入,(三)基地直销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基地直销网点或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四)基地品牌建设项目:支持基地产品品牌建设活动,(五)基地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用于服务基地企业的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软、硬件设施投入,对协议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由符合条件的基地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属地商务、财政部门对基地企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支持标准综合考虑资金的总量和项目申报数量,五、申报材料参加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按顺序编制文档目录,六、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外〔2019〕9号)要求及相关程序开展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工作,市商务局联系人:蒋时明电话:0598-8267679市财政局联系人:胡舒雅电话:0598-8224138附件:1.2023年省级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申报表2.福建省商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3.资金申报承诺书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