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南京专利奖的申报、评审、奖励、管理等工作,第二章奖项设置第五条南京专利奖设南京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获奖项目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第六条南京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第三章评审组织第七条南京市知识产权局设立南京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南京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第八条申报参评南京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为本区域行政管辖范围内申报参评南京专利奖专利项目的推荐单位,第四章参评条件第九条参评南京专利奖的专利项目,不得参评南京专利奖:(一)专利项目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江苏专利奖或者南京专利奖,评审办公室对各申报项目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形式审查,评审办公室提出获奖项目和奖励等级意见,第七章表彰与奖励第十六条南京专利奖获奖项目由南京市知识产权局颁发奖牌并给与奖励,第十七条获奖项目符合中国专利奖、江苏专利奖推荐条件的,第八章申报纪律第十九条获得专利奖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