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商务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稳定和扩大优势产能促进生猪稳产稳供稳价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8号)的文件精神,经业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23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举报投诉电话:89081321附件:2022年武义县省增产保供新(扩)建万头以上规模场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武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日附件2022年武义县省增产保供新(扩)建万头以上规模场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单位:万元序号企业名称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生产和建设贷款总额贴息期限(月)利息合计其中:申请补贴金额(1%)备注(合同内贷款时间)1浙江九安农牧发展有限公司4907个月+5天15.5037372.92642022.5.26----2024.5.142浙江九安农牧发展有限公司1007个月+11天3.8520850.61392022.5.20---2024.5.193浙江九安农牧发展有限公司2008个月+17天10.7033321.42782022.4.14——2023.4.5合计79030.0591544.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