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中1035元/月、农村分散690元/月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按月发放申领下月20日前0997-21298373民政局临时救助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2号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急难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支出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8倍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按救助频次发放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0997-21298374民政局价格临时补贴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两次中央资金下达后及时下达0997-26565029水利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每人每年600元政策宣传-村民申报-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市部门审批-实名发放每年一次每年6月30日前0997-219052510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财农〔2017〕41号、新政发〔2016〕55号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冬小麦220元/亩、春小麦115元/亩冬小麦220元/亩、春小麦115元/亩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贴每批次每年7月30日前0997-212003211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根据机型定额补贴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发放补助资金每年一次12月30日前0997-262310114农业农村局大豆、花生专项补贴资金《2022年自治区大豆、花生专项补贴实施方案》新农种植〔2022〕170号合法从事大豆、花生种植的实际种者,无大豆300元/亩、花生500元/亩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贴每批次每年10月30日前0997-212003215林业和草原局生态护林员补助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规字〔2021〕115号受聘参加林草资源管护的脱贫人口10000元/年1.村两委张贴选聘公告,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0997-26231011.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更好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的通知》要求,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0〕19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林资字〔2022〕109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更好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的通知》办站字〔2022〕137号16林业和草原局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补贴政策2021年期满补贴政策2021年期满1999—2006年实施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退耕户90元/亩1.县级林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17林业和草原局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2015年以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退耕户1600元/亩,第五年补助400元/亩1.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根据退耕还林年度计划任务,3.退耕还林任务完成后由县级林草部门验收,每批次验收合格后发放0997-26231011.2015年、2016年第一年种苗费补贴为300元/亩,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19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发改西开〔2018〕388号18林业和草原局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2015年以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退耕户现金补助期延长5年,1.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根据2015-2020年实施的退耕还草年度任务核对信息资料确定延长补助面积和对象,2.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对退耕还林面积进行巩固成果验收,每批次验收合格后发放0997-2623101根据历年报送的县级自查结果中的保存合格面积发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