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经地方标准立项审查会审查决定,现下达《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规范》等18项长春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见附件1),请各主要起草单位填写《长春市地方标准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并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项目任务书》(加盖公章)一式四份报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管理处,各起草单位要广泛听取意见,开展科学论证,保证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任务,联系电话:88500225联系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1199号A221室附件:1.2023年度长春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汇总表2.长春市地方标准项目任务书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