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开发区拟对以2下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电话:0539-2232278通讯地址:沂水县南一环路7号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邮编:276400序号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备注1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烟酰胺生产装置技改项目沂水经济开发区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内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烟酸生产装置技改项目沂水经济开发区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内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可参见http://www.yishui.gov.cn/建设项目受理公示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开相关章节,【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