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3〕33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市监价监〔2023〕13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商业银行涉企收费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抽查对象各国有商业银行厦门分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厦门分行、外省市地方性商业银行厦门分行,三、检查依据及内容(一)检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通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对商业银行进行抽查监督,(二)主要检查项目重点检查2021年1月1日以来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违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政策收取支票手续费、支票挂失费、支票工本费和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等费用,2.收取本票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和银行汇票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以及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等政府明令取消或暂停收取的费用,4.将应由商业银行承担的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客户,5.向小微企业收取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信贷资信证明费、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国家有关规定明令取消的费用,6.在开展顾问、咨询、资金监管、资产托管、融资安排等有偿服务过程中,8.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过程中强制捆绑顾问、咨询、托管等服务,9.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信贷资金管理费、承兑费、业务协办费,以及利用银团贷款违规收取承诺费、安排费、代理费等费用,四、检查方式我局将随机抽派执法人员对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