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授权,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相关规定,我单位牵头完成了《新津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出让方案》、《新津区排水特许经营项目出让方案》,拟通过直接磋商的方式将新津区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出让给成都市新津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之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止,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成都市新津区水务局书面提出,并详细说明异议的理由和依据,联系人:供水(杨军13880568617)排水(马坤15184379030)特此公示,成都市新津区水务局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