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肇庆市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市科技局现开展2023年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二)企业已设立研发费辅助账或专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且2022年度研发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三、申请材料(一)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需扫描PDF版报送至所在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四)2022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年报(107-1表+107-2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交),(五)建立研发费辅助账或专账证明材料(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或研发费辅助账汇总表),企业获得的补助资金=经核定的企业研发投入×系数(当年市财政年度预算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当年全市所有申报企业研发实际投入总额),补助资金不超过该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所属年度缴纳入地方库所得税额度,且单个企业年度内补助不超过50万元,五、申报时间和程序(一)企业于6月19日前把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二)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汇总(见附件5),于6月26日前连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PDF版一起报送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