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省、市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资金导向作用,促进我区水稻统防统治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及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宁农计〔2023〕12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3〕10号)等相关通知精神,将继续开展统防统治项目服务组织的推荐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详见附件要求,二、申报流程采取街(镇)级推荐,区级评审的方式,请本区内符合条件的植保专业合作社及农业公司或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积极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有关支撑资料,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三、申报地点请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相关街(镇)农服中心,逾期不再办理,附件:关于推荐申报高淳区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服务组织的通知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31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