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的规定,我局对全市出口企业进行了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现将2023年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和四类的出口企业公示如下(见附件):附件:《出口退(免)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名单》.xlsx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2023年5月3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