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127号)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基层就业补贴的人员(详见附表)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核拨基层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凡对本次申请基层就业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8629401),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31日附表:序号补贴对象单位名称补贴金额1许钰莹揭阳市榕城区德才实验学校50002林灏揭阳国裕综合医院有限公司50003陈曼铃揭阳市榕城区德才实验学校50004柯宗豪广东华讯网络有限公司50005柯乐妮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0006郑铭雪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0007李坤源揭阳市利鸿玩具实业有限公司50008黄晓琪揭阳市榕城区德才实验学校50009许雅琪广州宇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500010郑嘉媛揭阳市浩泽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11林曼佳揭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有限公司500012陈洁淇揭阳市启顺运输有限公司500013郑佳霖揭阳市榕城区德才实验学校500014谢煜婷揭阳市榕城区西马街道办事处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