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及绿色制造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现就组织推荐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及绿色制造名单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一)组织开展绿色制造名单创建推荐绿色制造名单,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执行,推荐绿色工厂企业近三年内应至少接受过一次工业节能诊断,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达到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请选取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推荐申报(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三)切实做好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需提交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四)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1.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价工作进行抽检,(五)推荐程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编制自评价报告、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将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推荐申报绿色制造名单审核意见正式文件(含附件1-4)以及企业申报申报绿色制造名单的纸质材料(自评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园区企业复核专题报告一式三份(随附电子版),联系人:方升、高佳梅联系电话:3800032、3800020附件:1.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2.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3.推荐省级绿色工厂相关指标汇总表4.省级绿色工厂复核相关指标汇总表5.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6.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模板)7.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8.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9.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报告(参考模板)10.绿色园区复核情况报告(参考模板)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5日附件:161550___关于组织推荐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及绿色制造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