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模以上服务业标准1.全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第三条工业企业上规奖励标准(一)鼓励企业上规升级,年度小升规企业(除已享受上规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5万元,第四条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奖励标准(一)服务业企业上规奖励1.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对首次“小升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三)上规上限服务业企业增速奖励1.自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次年起,对分离注册的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入库纳统的,在享受上规上限奖励政策的基础上,第五条鼓励交通运输企业上规纳统(一)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货运法人企业奖励参照第四条“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奖励标准”执行,(三)符合上述两项奖励标准的规上运输企业,第七条鼓励将符合条件的“规上”“限上”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强新“上规”“上限”企业培育和管理,列入上规上限培育库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第十五条新“上规”“上限”企业三年内退出“规上”“限上”统计的,新“上规”“上限”企业退出“规上”“限上”统计后再次纳入“规上”“限上”企业不享受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