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宁波市第六批本土人才培养升级奖励申报工作,每年在鄞州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经鄞州自主培养升级为领军人才,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10月10日期间经鄞州自主培养升级为特优人才(本批次该类申报人为最后一次申报,2018年10月11日之后经鄞州自主培养升级为特优人才、领军人才,申报对象含原属特优人才或领军人才,在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10月11期间再获评特优人才其他荣誉事项的(本批次为该类申报人最后一次申报,或2018年10月11日后再获评特优人才或领军人才其他荣誉事项的,经鄞州自主培养升级为特优人才(国家级引才工程入选者除外)、领军人才(浙江省引才工程入选者除外)的,申请人已先期获得宁波市本土人才培养升级奖励的,系统将自动生成《宁波市第六批本土人才培养升级奖励申请表》(见附件),三、申报材料(一)《宁波市第六批本土人才培养升级奖励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四、申报时间区人力社保局集中受理本土人才培养奖励申请,一般每年3月、9月各集中受理一次,请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本土人才培养升级奖励工作,附件宁波市第六批本土人才培养升级奖励申请表.docx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