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国道G316线邵武大竹谢墩至城郊莆明段公路工程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城郊镇莆明村、芹田村、台上村、香铺村、朱山村,拟征收城郊镇芹田村集体土地0.0078公顷,拟征收城郊镇香铺村集体土地44.9130公顷,拟征收城郊镇朱山村集体土地15.0174公顷,拟征收大竹镇谢墩村集体土地36.4282公顷,拟征收城郊镇莆明村集体土地有2.3078公顷未承包到户,拟征收城郊镇芹田村集体土地有0.0026公顷未承包到户,拟征收城郊镇台上村集体土地有15.4341公顷未承包到户,拟征收城郊镇香铺村集体土地有36.9566公顷未承包到户,拟征收城郊镇朱山村集体土地有13.3078公顷未承包到户,拟征收大竹镇谢墩村集体土地有25.7338公顷未承包到户,征收城郊镇莆明村、芹田村、台上村、香铺村、朱山村和大竹镇谢墩村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城郊镇莆明村、芹田村、台上村、香铺村、朱山村和大竹镇谢墩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3.7万元/公顷,符合《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邵政综〔2012〕10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四)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邵政综〔2008〕14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11〕12号)及《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邵政综〔2012〕10号)等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