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社会组织:为做好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现就2022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有效提升区(县、市)级服务平台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组织管理水平,有序开展社区发展基金会试点工作,重点培育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并指导镇乡(街道)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对该领域社会组织加强培育孵化,各区(县、市)级服务平台新培育孵化民政业务领域社会组织不少于2家,各镇乡(街道)级服务平台新培育孵化民政业务领域社会组织不少于1家,单个项目资助为2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为区(县、市)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参与申报的单位填写并报送《2022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的电子文本至邮箱:sg89189337@163.com,(二)立项评审(4月20日前)市民政局组成专家组对申报单位的主体资质、申报内容等情况进行评审,附件:1.区(县、市)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标准(试行)2.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项目实施标准(试行)3.社会组织能力素质提升项目实施标准(试行)4.社会组织作用发挥项目实施标准(试行)5.2022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宁波市民政局2022年3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