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神农英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推荐工作,现将拟推荐人选(详见附件)公示,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选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需提供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示,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邮政编码:110001附件:2023年“神农英才”计划推荐人选名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