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为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市场主体,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运营2年以上机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二、申报条件申报机构需要符合基本条件,且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服务网络,三、申报要求及程序请各县(市)区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做好申报、遴选和推荐工作,联合同级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填写《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龙头企业核查表》(附件2),请各县(市)区于6月7日(星期三)前将推荐名单、申报表、核查表及申报材料(盖章PDF版、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反馈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白晓波6313521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昆明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龙头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龙头企业核查表附件3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4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龙头企业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