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淄博市“科技副总”评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优范围及标准本次评优对象为聘期满一年(以下发通知日计算)的现任“科技副总”及接收单位,参加评优的“科技副总”和接收单位须在完成(淄组发〔2020〕19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的基础上,“科技副总”在帮助企业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育、建立研发平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二、申报材料(一)推荐优秀“科技副总”所需材料1.《优秀“科技副总”推荐表》(见附件1),2.合作成效证明材料,协助企业申请专利、申报各级科技项目等材料,(二)推荐优秀接收单位所需材料1.优秀接收单位的事迹材料(800字以内),2.企业为“科技副总”提供生活补助、交通补贴及劳动报酬等相关证明材料,(三)2022年度区县科技副总工作总结各区县组织部门、科技部门联合撰写2022年“科技副总”工作总结,各区县组织部门、科技部门负责优秀“科技副总”和接收单位的推荐,各区县科技部门做好汇总推荐工作,择优确定“科技副总”、接收单位列入实地评估名单,确定优秀“科技副总”、派出单位建议名单,3.各区县科技部门将推荐材料一式五份(简单装订成册)、优秀“科技副总”推荐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附件2)、优秀接收单位推荐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附件3)、区县“科技副总”工作总结一份及电子版于6月6日前报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联系人:科技合作科王念春联系电话:3180278电子邮箱:zbkjjkjhzk@zb.shandong.cn附件:1.2022年度优秀“科技副总”推荐表.doc2.2022年度优秀“科技副总”推荐汇总表.doc3.2022年度优秀接收单位推荐汇总表.doc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