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气象事业现代化建设助力子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关于推进气象事业现代化建设助力子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陕西气象高质量发展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实施方案》《榆林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榆林气象高质量发展建设防灾减灾示范市实施方案(2023-2025年)》精神,更好地服务子洲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子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及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作用,提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以实现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的显著提升,(三)提升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升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八)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推进子洲气象高质量发展、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县工作,不断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