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司《关于要求确定市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A区17#-21#及C区24#、25#楼销售均价的请示》(安居房〔2022〕7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89号)等规定,通过成本监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经审核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福安市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A区17#-21#及C区24#、25#楼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核定福安市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A区17#-21#及C区24#、25#基准价格为3998元/㎡,本销售价格为住宅均价,二、零售单套住房时,应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础,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楼层朝向差价,三、你司要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对具体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