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启东市关于支持吕四港镇电动工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为加快我市电动工具产业持续转型升级,当年被认定为月度或年度达规入库的电动工具生产企业(以统计部门认定为准),对当年应税销售与税收均增长的规模以上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分别奖励企业20万元、3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市外新引进注册到本地为知名电动工具企业(世界知名电动工具品牌、国内知名电动工具品牌或当年应税销售超5亿元成长性优质品牌)配套生产或本地入列知名电动工具企业的配套生产企业,当年新引进注册到本地实现应税销售超5000万元(含)的贸易企业,应税销售5000万元以下同比增幅达20%以上的或应税销售超5000万元(含)同比增幅达15%以上的,对生产设备投入超过2000万元(含,单个项目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再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同一企业年度累计补助由市级政策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不含税)的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在市级政策奖励600万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市级政策奖励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