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市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工作的公示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64号),经院校申报、专家评审,现将专家评审的承办院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电话:025-68788117、68788047,1、新入职教师培训南京技师学院(有教师资格证)1期南京建康高级技工学校(无教师资格证)1期2、德育教师(班主任)培训南京技师学院(班主任培训)1期南京铁道车辆技师学院(德育教师培训)1期3、一体化教师培训南京交通技师学院(交通类)1期(机械、电工电子、信息类)1期南化技师学院(农业和工业综合类)1期南京建康高级技工学校(服务、文化艺术类)1期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