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延期使用的公示目前,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2013-2017年获得的省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30716.03万元股权投资年限已全部到期,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2笔25000万元、招商选资资金3笔5716.03万元,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和《云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云浮市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方案的通知》(云经信〔2015〕2号)等有关规定,受托单位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对以上股权投资资金提出建议延期使用的意见建议,结合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需要,2023年5月,经我局研究拟同意以上股权投资资金延期使用,公示期为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6月2日,请以书面形式向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27日(联系人:陈尹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