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全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总部企业培育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批零住餐总部企业评选奖励培育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类型及条件(一)申报对象省内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二)申报类型贵州省10亿级、50亿级、100亿级批零住餐总部企业,3.在外省设立有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经营业务分支机构,4.10亿级批零住餐总部企业需经营1个自然年(含)以上,二、申报材料及流程(一)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贵州省批零住餐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原件),6.申报企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经营业务服务省外企业名单及销售合同复印件(省外有分支机构的企业不用提供),将推荐报告及企业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三、奖励支持对于正式认定的贵州省10亿级、50亿级、100亿级批零住餐总部企业,各市州商务局按照评选流程完成组织申报、市州初评等工作,把批零住餐总部企业评定、培育等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明确骨干力量组织开展总部企业申报、审核初评、材料报送、跟踪培养等工作,统筹开展市州批零住餐总部企业评选工作,严格总部企业评选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