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资源规划局〕(五)便利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十一)持续规范中介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编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十二)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人行谷城支行〕(十四)优化“一企一档”建设,〔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单位:县金融办,〔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三十六)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