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扶持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好、产业带动作用大的在孵企业,根据《鄞州区科技双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22〕29号)要求,现开展绩效贡献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一、申报对象鄞州区科技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两类平台内在孵企业,二、申报条件(一)参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重点支持数字产业、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未来产业等符合鄞州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2.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初创企业),由鄞州区科技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两类平台组织企业申报,确定参评企业成绩,四、评价指标详见鄞州区2022年度绩效贡献奖励评价指标(附件3),五、其他1.申报方式:区级及以上经认定的科技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平台内符合条件的在孵企业进行申报,并上报《2022年度绩效贡献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4),2.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使用统一封面(附件1),按承诺书(附件2)、评价指标(附件4)顺序整理,3.截止时间:申报纸质材料提交区科技局创新创业科(学士路298号803办公室),联系电话:89295723报送邮箱:462743425@qq.com附件:关于鄞州区2022年度绩效贡献奖励申报的通知.docx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