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肇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二、项目实施期限项目任务须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肇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格,(五)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国家、省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省级、市级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例如项目验收不通过、不按时提交材料等),并按项目指南要求报送至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项目纸质材料报送5份(至少有2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报送至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书面审核,五、项目评审与管理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二)项目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及合同要求,及时向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工作动态,不再列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类项目申报单位,联系电话:0758-2712800邮箱:sscjgj_kxk@zhaoqing.gov.cn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68号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1室肇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附件:肇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