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分二批次进行,二、认定条件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同时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3)填好将电子版报所在地科技部门汇总,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应首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中介机构承诺书》须装订到书面申报材料中,在受理截止时间前将推荐公函(附件4)、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信息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娄底市科技局,申报企业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正本)及相关证明原件提交娄底市科技局审验,由娄底市科技局将企业书面申报材料、推荐公函及汇总表统一报送省高企认定办受理,六、有关事项1.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工局)、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高度重视,符合条件企业可在提出高企认定申请的同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七、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0738-8225587附件:1.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3.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汇总表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5.中介机构承诺书娄底市科技局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