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二、时间节点(一)请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综合绩效评价准备工作,撰写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执行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综合绩效自评报告,具体参照省厅通知要求(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2/3/9/art_13360_10295155.html),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综合绩效评价材料进行评前审查并提交,由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本辖区企业“附件2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综合绩效调查表”“附件3重大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安排建议表”的电子版,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资料审核和报送工作,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一并报送综合绩效评价总体报告,三、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1.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由省科技厅组织实施,2.请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自评和初审验收材料,不能作为专家参加综合绩效评价工作,4.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通知综合绩效评价会议流程、资料整理存档等要求,5.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任务书各项指标、综合绩效评价意见表,6.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每个项目各安排1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产业发展处66608801附件:1.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科技厅).zip2.附件2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综合绩效调查表.xlsx3.附件3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绩效评价安排建议表.xlsx4.附件4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意见表.docx济南市科技局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