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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2-01-07
二是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三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便利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政策计算,将该事项由《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四)《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六)《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七)《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一是将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事项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填报,二是明确第29行“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填报口径,三、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计算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他专项优惠等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丙公司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企业应选择同时享受项目所得减半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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