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3〕21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名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3〕22号)及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保监局《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清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3〕20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拟享受2022年度首台(套)装备认定奖励及保险补偿省级专项资金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7个项目,奖励资金254.94万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与市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7012792附件:诸暨市2022年度首台(套)产品省级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汇总表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24日诸暨市2022年度首台(套)产品省级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奖励金额(万元)备注1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省内首台(套)成套装备2浙江波士特集团有限公司50省内首台(套)整机装备3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省内首台(套)整机装备4浙江越隆缝制设备有限公司6.47首台(套)产品保险5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3.7首台(套)产品保险6浙江圣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27.84首台(套)产品保险7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93首台(套)产品保险合计25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