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实施意见》(崇招委[2023]2号)和《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崇招委[2023]4号)文件要求,本着考生自愿,经学校按规程审核推荐,现将符合我市指标到校生条件的陈林、胡鑫杰等386名指标到校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31日,干部群众如对公示人员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2218223)教育局招生工作科(联系电话:82273128、823113242)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附件崇州市关于2023年指标到校生名单公示崇州市教育局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