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现代农业创业的大学(大专)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培育发展农创客,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2021-2025)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瓯海新兴农创客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投身我区现代农业创业的大学(大专)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二、申报材料1.瓯海新兴农创客申报表,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和汇总表于5月31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章蓉,切实把农创客培育工作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瓯海区加快都市休闲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扶持办法,优先享有申报都市农业相关项目,(联系人:陈春杰676699、章蓉697777)附件:1.瓯海区新兴农创客申请表2.瓯海区新兴农创客汇总表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瓯海区新兴农创客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联系方式企业名称及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地址企业成立时间企业主营业务创业创新情况镇街意见主管部门意见附件2瓯海区新兴农创客汇总表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政治面貌院校类型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单位名称职务联系方式企业类型创业或就业1.创办单位名称主要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称,2.类型可填写种养殖、加工、营销、农村电商、休闲观光农业、益农服务等,3.农创客指的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投身现代农业创业的大学(大专)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