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6月3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