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信息通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4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1〕1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执行信息通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1〕278号)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含集成电路设计)统计年报和2022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以下简称“年报”)(一)报送主体在厦门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统计范围:一是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企业;二是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三是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的企业,(二)报表内容年报主要调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经营指标及产品业务情况,(三)报送时间和方式请各有关企业务必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xmit.xmsia.cn)中提交年报,根据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管理细则(试行)》要求,属于纳统范围内的法人单位必须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平台,每年年报结束后更新企业名录库,市软件行业协会协助收集本地企业统计报表,数据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确认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2.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应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如企业审计报告未最终确认,二、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定期统计报表(一)报送主体与第一部分年报报送主体相同,(二)报送方式和时间各有关企业务需于月后15日前登录系统: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xmit.xmsia.cn)中提交填写上一月份的统计月报,根据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要求,请各重点监测企业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数据,附件:1.软件业统计年报指标解释2.填报流程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