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工作,重点围绕“2+6+N”产业领域开展“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示范,(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5G和工业互联网建设情况较好,(三)“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有一定数量的企业采用5G专网、工业PON、MEC等新型技术对企业内网进行改造并取得良好成效,有一定数量企业入选国家或省级5G、工业互联网相关试点示范项目,有一定数量的“5G+工业互联网”产品或解决方案相关高新技术企业,二、申报要求(一)示范场景和示范企业的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二)示范区的申报主体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三)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示范方向,请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二)各地要高度重视“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组织开发区和企业进行申报,(三)各设区市(赣江新区)推荐的示范场景和示范企业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20个(在汇总表上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