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园区申报,各地市初审,省主管部门汇总,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本市园区进一步完善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附件:广东省省级以上“十四五”期间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名单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5月10日(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林智纬,020-83138677,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张诚,020-83133243)附件:1.附件:广东省省级以上“十四五”期间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