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面向全市征集202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备选项目(以下简称试点),二、试点承担单位基本条件试点承担单位可以是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或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以下分别简称试点企业、试点行业、试点区域),(一)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所在地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3.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作为组织实施部门,4.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内的主要服务企业应当自愿参与,(二)市市场监管委将依据全市相关工作重点和产业发展实际等组织开展试点评审,联系人:周钧、申娜娜联系电话:27113062、27182057电子邮箱:zgy@tjtsi.ac.cn附件:1.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2023年5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docx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docx津市场监管标准〔2023〕12号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面向全市征集202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备选项目(以下简称试点),二、试点承担单位基本条件试点承担单位可以是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或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以下分别简称试点企业、试点行业、试点区域),(一)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所在地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3.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作为组织实施部门,4.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内的主要服务企业应当自愿参与,(二)市市场监管委将依据全市相关工作重点和产业发展实际等组织开展试点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