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税〔2018〕29号)有关规定,认定济南飞象家园特殊儿童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具备2022-2026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济南振声学校等4个单位具备2023-202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附件),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凡当年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规定的免税条件,应及时报告市级财税部门,由市级财税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复核,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未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附件: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2023年5月22日附件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序号非营利组织名称免税期限1济南飞象家园特殊儿童服务中心2022-2026年度2济南市数字经济协会2022-2026年度3济南市单应桂艺术基金会2022-2026年度4济南市燃气行业协会2022-2026年度5济南市建设监理和咨询协会2022-2026年度6济南市长期护理事业发展促进会2022-2026年度7济南振声学校2023-2027年度8济南市国高人工智能研究所2023-2027年度9济南市红围巾公益救援服务中心2023-2027年度10济南爱心桥公益服务中心2023-2027年度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