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为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在精准招商、打造产业链、稳定供应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培育产业集群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昌吉州工信局结合我州实际牵头制定了《昌吉州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联系电话:0994--2340329传真:0994--2338884邮箱:455069767@qq.com附件:《昌吉州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2日昌吉州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在精准招商、打造产业链、稳定供应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集群培育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昌吉州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商务局等)组织开展的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管理、服务和相关支持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产业链“链主”企业是指处于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核心优势地位,提升产业链技术创新能力,第五条昌吉州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每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不超过3家,第二章支持措施第六条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负责,第七条政策包结合“链主”企业在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帮扶中小企业发展、以及自身投资等方面情况,按“链主”企业所属产业链行文报送至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依托相关专家组成“链主”企业评审小组,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将专家评审意见和“链主”企业建议名单报相应产业链包州联领导审定同意后,州工信局通过西部庭州网站、昌吉日报、昌吉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将拟选定的“链主”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州工信局公告昌吉州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