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信〔2023〕73号)文件要求,三、抽查内容(一)检查企业相关信息公示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及时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由信用监管科负责指导)(二)检查企业相关事项登记和许可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事项的登记和许可,(由信用监管科负责指导)(三)开展“1+X”专项督查检查属于内资企业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指导)2.对食品销售(包含特殊食品销售)企业的经营资质、经营过程控制、食品标签、人员管理、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检查,(由商标监管科负责指导)9.对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场所、人员、设备、检验、产品标识等情况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请于7月31日前将抽查工作情况总结以及《抽查工作情况表》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附件:2023年上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抽查统计表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信〔2023〕73号)文件要求,三、抽查内容(一)检查企业相关信息公示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及时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由信用监管科负责指导)(二)检查企业相关事项登记和许可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事项的登记和许可,(由信用监管科负责指导)(三)开展“1+X”专项督查检查属于内资企业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由商标监管科负责指导)9.对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场所、人员、设备、检验、产品标识等情况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请于7月31日前将抽查工作情况总结以及《抽查工作情况表》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附件:2023年上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抽查统计表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